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2021浠水县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

2021-07-13 13:45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21浠水县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湖北三支一扶考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湖北事业单位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该公告已过公示时间,对该公告内容进行下架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试题练习】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讼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第三人,指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对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判断正确的是:

A.某交警队因违法行政而成为被告,则该交警队队长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B.甲为了躲避乙而将丙碰伤,丙将甲告上法庭,则乙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C.某饭店对卫生局的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则饭店老板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D.甲将乙打伤,但甲对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则乙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正确答案:D

【解析】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是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多定义,考查“行政诉讼第三人”,其关键信息如下:
①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②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交警队队长作为交警队的负责人,是直接参与诉讼,不属于“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符合定义;
B项:甲为了躲避乙而将丙碰伤,丙将甲告上法庭,其中未涉及“行政行为”,并非“行政诉讼”,不符合定义;
C项:饭店老板作为饭店的负责人,是直接参与诉讼,不属于“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符合定义;
D项:甲将乙打伤,甲对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乙属于“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并且参加到甲“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符合定义。
因此,选择D选项。

    (编辑:华图喻老师)

    2022事业单位联考笔试资料预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