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备考--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21-04-17 11:18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备考--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备考: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湖北事业单位备考技巧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备考: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的条件: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经营的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示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数额。

  

    (编辑:长阳华图)

    2022事业单位联考笔试资料预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