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宜昌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所属事业单位市三医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市三医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网址、咨询
附件3: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市三医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12-30 13:56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市三医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急需和稳定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程序,结合实际,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拟组织市三医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本次公开招聘涉及 1个事业单位,5个岗位,共招聘20人。详见《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市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市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市三医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及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市三医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安排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12月30日前填写并发送《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市三医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字扫描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至指定邮箱(2990068991@qq.com)。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三医院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并及时在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告。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笔试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
(三)考试安排
笔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由宜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在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告。
2.面试
面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由宜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复审及其他。面试前,由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告。
(4)面试时间地点。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5)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告。体检工作由宜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三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由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宜昌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审定后,在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和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
3.本次统一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6222763 0717-6487181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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